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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坞春雨锯》全文阅读_作者:李惟七

发布时间:2023-07-22 14: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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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擂台

山间温泉雾气朦胧,沈素手正享受地沉入水中。对于一个刚打胜擂台的人来说,最惬意的事情,莫过于洗一个热水澡。

他是个肌肤白皙的美少年,此刻正仔细清洗自己的手,人如其名,沈素手的绝技不是刀剑,而是一双手。

昨夜,这双手刚杀过人。

那个端茶送水的小厮,没有敲门就莽莽撞撞进入他的房间,看到了不该看的事情,于是被杀死了。

沈素手摩挲着自己的手掌,杀过人的手有隐隐的血腥味,像雨后的落叶带着腐坏的清香。江湖上每天都在死人,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厮死了,没有多少人会关心。而且,他将现场处理得很完美。

正当沈素手闭目回想,舒适地叹出一口气时,他感觉自己的耳畔,突然伸出另一只手来!

“谁?”沈素手骤然睁眼,看到水中那张脸——冷汗顿时从他的背后流下来,他颤抖着想要抵抗那只伸过来的手,却感觉一股大力将全身制住!

“啊——!”

鲜血滴进温泉,溅起红色的水花。一只手被抛向空中,画了一条优美的弧线,砸落在山石间。

“第六个人了!今年的第六个了!”

这里是三年一度的江湖新秀擂台,所有渴望出名的年輕人,都会在万物萌发的春天奔赴华山之巅。落雁峰上那一座天然形成的高高的擂台,仿佛就是梦想的实体。

但如今,擂台似乎被一层神秘的阴霾笼罩着。

“第一个是千华门的东方锦,掉了食指;第二个是浮云楼的张谌,丢了右腿;第三个是昆山派的潘惠,少了半边肩膀;第四个……”不知是谁颤抖着历数凶案。

开赛以来,每天都有人出意外。

受害人都是当天擂台的胜出者,凶手残忍夺去的,恰好是他们能使出绝技的地方——指、手、腿、甚至是肩。而且伤口的形状极其恐怖,不像刀剑砍伐,倒像是锯子锯的。

就在第六名受害者——沈素手满身鲜血昏死在温泉边,被路过的几个少年发现后,擂台终于宣布暂停了。

二、阿莫

这是一家半旧的客栈,桌椅油腻,掌柜的脸上也腻着陈旧的岁月,讪讪地陪着笑。只听尖锐的女声骂道:“那个痨病鬼还不走?天杀的,要是他哪天死在店里,你要把他当爹一样地收尸送葬不成?”

掌柜的挠挠头,一只虱子掉了下来:“他还预交了三天的房费么,总不能赶客人走。”

“他一天到晚咳得撕心裂肺,把我多少客人吓跑了?”老板娘叉腰站着,胳膊粗壮滚圆,用力擤了一把鼻涕,“天地良心!人家怀疑我的店里不干净,这生意还要不要做了?”

正说话间,那个痨病鬼慢吞吞走了出来,穿一件破袄子,腰间挂着一个大葫芦,青紫嘴唇,脸孔长得奇丑。

老板娘也不避讳,把碗筷摔得震天响:“该去哪儿死,到哪儿死去,刚过完年,我店里要再贴几张年画,驱瘟神。”

痨病鬼一边咳着,一边迟缓地找了个边角无人的地方坐下,对掌柜的说:“来一斤烧酒。”

“没酒了!”老板娘硬邦邦地甩出三个字来。就在这时,她抬眼看到门口走进来一位客人。只一眼,她脸上的厌烦輕蔑顿时消退,笑容迅速荡漾开来:“哎哟客官!小店有上好的厢房,各色菜式好酒,不知您是吃饭还是住店?”

—那发自内心的笑,一半是生意人看到有钱主顾时的笑,另一半,是女人看到男人时的愉快。

客人穿一身简单的白衣,不知道为什么,就让人觉得这小店也亮堂温暖起来。

他随意坐下:“来两斤酒。”

掌柜的也是见过些世面的,店子虽小,但每年都有各色江湖人物往来,没有几代几世的积淀,恐怕难有这样的人物。当下立刻殷勤答道:“好嘞!”随即朝跑堂的小二低声叮嘱,“把我酒窖里藏的十五年竹叶青拿上来!”

酒上来了,白衣人朝角落里的痨病鬼说:“这里有酒。”那痨病鬼犹豫了一下,走到他跟前,坐下。

白衣人做出一个“请”的姿势,开始倒酒。痨病鬼闻到酒香,喉头动了动,似乎很久没闻过这样的好酒。

“我叫微生易初。”白衣人极随意地说,“能喝一斤。另一斤是你的。”

痨病鬼的丑脸上肌肉一动:“微生盟主?”

年輕的武林盟主微生易初,是百年来江湖上最大的传奇。

白衣人点头一笑。痨病鬼僵硬冰冷的脸色慢慢活了起来,像冬天冻结的大地,遇到一场淋漓尽致的春雨。

“我叫阿奠。”痨病鬼盯着自己的手,“是来复仇的。”

“复仇?”微生易初眼神一抬。

“你大概听说过吧,三年前,擂台上发生过一场意外。”阿莫贪婪地喝了一口酒,随后猛烈咳嗽起来,“比赛的规则原本是切磋点到为止,但那次有个少年死在了擂台上。他本来已经打胜了擂台,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倒下来死了。那少年名不见经传,擂台长老也不愿意事情扩大,低调处理,江湖上议论了一阵,也就过去了。”

所谓长老,人却并不老。江湖新秀擂台向来参与自愿,不过,天下武林联盟会推举几位声名显赫、武功高强的人物作为评判见证。

这次擂台,微生易初就是长老之一。

“这件事——”阿莫的手捏着酒杯,似乎在下定决心。

“快说快说,我最喜欢听秘密了!”只听一声清脆的笑声,桌子后面探出一个脑袋,竟是个粗布麻衣的小姑娘,脸颊红润,眼睛里如同养着两尾乱跳的鲜鱼,让阴郁的雨天也活泼起来。

“你是什么人?”阿莫脸色一变。

“我是轩辕山寨的一个小山贼,听说江湖新秀擂台好玩,就来围观了,没想到——比我想象中的更好玩。”小姑娘嬉皮笑脸地拱手,“微生易初,好久不见。”

“郝大王,好久不见。”微生易初微笑。

两人看上去并不特别相熟,却俨然是朋友。

见到不速之客,阿莫的手哆嗦着,连酒也不喝了,甚至没有跟微生易初说一声“告辞”,就逃一般起身离开,慌乱中还“哗啦”带翻了一个酒碗。

郝状状无辜地瞪着他的背影,又看了看微生易初:“我把你的人吓跑了?”

“吓跑了。”微生易初认真地点头。

“啊!”郝状状差点没跳起来,“这个人身上藏着大秘密呢!你就这么让他跑掉?”

“他不会走的。”微生易初从容给自己倒了一碗酒,“你注意到他的手了吗?”

“手?”郝状状疑惑地摸下巴。

“他的手虎口光滑,右手中指却长了茧子,那是读书人的手。”微生易初扬眉一笑,“他根本不会武功。”

可是,他眼底的血光,却决不是属于读书人的。

“更关键的是,他说过自己是来复仇的。”微生易初将碗中酒一饮而尽,“仇没有报,他怎会走?”

三、烙字

小客栈旁边,还有一间大客栈。

门窗古雅,桌椅干净,里面正在吃早饭的少年们也衣着光鲜,颇有贵气,与隔壁有着天壤之别。

此刻,几人正聚精会神地议论最近发生的怪事。

一个说:“被害的六个人都不敢吭声,像中了什么魔障似的。问他们,也是支支吾吾的,不肯把受伤时的情形说详细。”

另一个说:“听说他们都中了迷药,什么也记不清了。”

“还有件诡异的事儿,听说现场发现了好多虱子……”

“虱子?凶手一定是个邋遢鬼吧!”

春寒料峭,冷风拍打着窗纸。

楼下的议论声和笑声隐隐传来,沈素手孤独地将自己紧紧裹在被子里,睁着眼睛。

他是个少年君子,秀逸俊美,本是今年擂台夺冠的热门。但自从凶案发生之后,他整个人便消沉了——几天前他还是江湖上冉冉升起的新星;现在,却成了一个断手的废人。那血淋淋的不仅是身上的伤,更是希望的摧毁。

这些天他一直不曾合过眼,死死盯着虚空中的黑暗,手指忍不住发抖……

这时,门口突然传来敲门声。

“谁?”沈素手惊恐地睁大眼睛。

“是我。”

听到熟悉的声音,沈素手支撑着起身开门,门口正是一身白衣的微生易初,仿佛将早春萌芽的希望带进了斗室,“沈兄,来看看你。”他身后还跟了个少女,大眼睛好奇地四下张望。

沈素手连忙让道:“快请进……”

不知道为什么,微生易初一进门,屋子里的寒冷似乎无形中被驱逐了许多。

沈素手紧张地擦着额头上的汗。手臂一动,似乎胳膊上有什么东西,他赶紧用袖子遮住。

好在微生易初好似并未注意他的异样,只坐下来关心地问:“伤口恢复得如何?”

“已无大碍。”沈索手笑得有些勉强。

微生易初点点头,话锋一转:“三年前的擂台上,有一个少年意外身亡,你知道这件事吗?”

沈素手咬紧薄唇:“听说过。”

“那个死去的少年,你可认识?”

沈素手突然浑身哆嗦,仿佛被往事紧紧扼住咽喉,喘不过气来。郝状状立刻发现了他的异样:“哈,看你的表情就是认识的了!”

她慢悠悠凑到沈素手跟前,突然大叫一声:“那个少年,不会是你杀的吧?”

“不!”沈素手差点吓得跌倒在地,“不是我!”

“那是怎么回事?”

“我……我那时年龄尚小,还不能打擂台,只是跟着师兄们来见见世面,那个无门无派的少年,武功也寻常得很,”沈素手脸上的肌肉痛苦地抽动着,不知道是因为伤口疼痛,还是因为想起自己的作为,“江湖上最讲门第,他又场场都输,自然受了不少白眼,我也一样,也不大看得起他。

“擂台的最后一天,那个少年走到我们喝酒的桌前,想要坐下来——”说到这里,沈素手脸上露出后悔的神色,“平时几大门派的年輕人喝酒吃饭都在一起,他一个人孤零零的也怪可怜的……但这时,一只狼犬跑了出来,是张剑养的狗。张剑是大门派浮云楼的弟子,很有地位。那狼犬娇养惯了,个头又高大,把唯一的空椅子拱翻了,张剑想也不想就朝小二说:‘拿走,拿走。’椅子拿走了,那少年尴尬地站在那里,没有人理睬他。

“我看大家照常喝酒吃肉,想想毕竟是个陌生人,也就没有在意,那少年不知道站了多久,才回到自己在角落的位子上。

“等到最后一场比赛,决赛前有暖场。任何人只要愿意,就可以随意组合切磋。那个少年竟然找到张剑,向他挑战——张剑虽然没有进决赛,但实力绝对在新秀前五之列,很少有人敢来挑战。不知道那少年说了什么,张剑脸红脖子粗地接受了对战。

“这本来是一场没有悬念的比赛,自然而然的,那少年打输了。但他不肯认输,我从没见过那么要强的人,死死抱住张剑的双腿,汗与血从脸颊流下。铁钳一样任谁也拉不开,张剑恼怒骂了一句:‘废物。’长老们连连摇头,在纸卷上画了一个大叉。那少年满面血污,突然滚爬起来,一招切向张剑的胸口。谁也看不懂那是什么古怪的招式,只觉得气势狂怒悲愤如同风雷电掣,张剑伸臂阻挡,没能拦下,惨叫一声,狂喷出一口鲜血倒在台上。

“谁也想不到,张剑被一招打至昏迷!那少年获胜了,血糊糊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胜利者的笑容,我们都看见他踉踉跄跄走到台下,突然摇晃了一下,倒地不起。长老们上前察看,他竟然已经气绝身亡!原来,这少年拼命对战早已伤及心脉,全凭着要争一口气的怒意,才能撑到台下方死。

“……如果当时,在饭桌前,我能不那么冷漠,哪怕出口说一句话,也许那个少年就不会死。”沈素手颤抖着,“这件事,多年来一直是我心中的阴影……你可知道,这次凶案中被砍掉右腿的少年——张谌,是张剑的亲弟弟,其他人,也都与当年饭桌上的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是同门,就是至亲。我害怕……是那个少年的鬼魂来复仇了!”

四、春雨

春雨淅沥,绣花针似的灵巧穿过万水千山,绣出点点绿意葱笼。

见微生易初和郝状状第二次来到店里,老板娘眉开眼笑,忙不迭地招呼:“唉哟,这贵客再登门!是要住店吗?”

“阿莫呢?”郝状状急忙问。

“那个痨病鬼啊!”老板娘脸上顿时露出輕蔑,“在房里呢。人都快死了,还每天要两斤肉,喝一壶酒!哼。”

两人走到阿莫的客房前,推开门来。

昏暗的客房内,床上没有棉被,阿莫裹紧单薄的旧衣,昏睡在冷硬的木板上。

“去弄点热水来。”微生易初朝郝状状说,随即把阿莫扶起来,渡过去一点内力。阿莫咳了几声,虚弱地睁开眼睛。

郝状状把热水递给他,对着这样凄惨的情形,她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的病要去看郎中。”微生易初将手从阿莫的脉搏上放下来,神色中有几分凝重。

阿莫剧烈咳嗽着,肩膀像被撕扯着的破布,铁青的脸色更加灰暗难看。

“混账!”郝状状忍不住骂了出来,“争一口气真的有那么重要吗?把自己的性命搭上,也要害那么多人?”

阿莫咳嗽着问:“你说什么?”

“我说,”郝状状生气地站起来,“三年前擂台上死掉的少年,到底是你什么人?再或者,那个死掉的少年根本就是你!”

寒风将纸窗掀起一阵呜咽声,有些吓人。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阿莫皱起两把稀疏的眉毛,不像在说假话,“我只是个书生,不会武功,也从来没有参加过擂台。”

这时,窗口窸窣传来奇怪的响动,像是什么人在偷听。

微生易初与郝状状对视一眼,后者立刻冲到窗边,猛地打开窗户,却什么人影也没看到,只见一只黑色的狼犬迅速跑开!

临近窗子的桌上,有一大盘肉,切得厚薄均匀,整齐摆着。

那大狗,是闻着肉香过来的吧?

郝状状摸摸下巴——阿莫连一床棉被都买不起,却有闲情喂狗?她正要开口问出疑惑,阿莫却已经开始对微生易初讲他的故事:“当年,我是个秀才,在一个大户人家抄写书稿糊口。为了多挣些银两,孝敬老母,我常常抄写到半夜,一天不到两个时辰好睡。这一身病,就是那时落下的。好在那大户人家也许诺了丰厚的报酬,我想只要撑过那大半年,以后的日子就好过了。可是有一天,我听说,和我一起抄写的一个秀才死了。”

“啊?”郝状状顿时忘了刚才的插曲,注意力全被吸引过去。

“郎中说,是那位兄台身体原本就不好,积劳成疾,吐血不治。”

“那也就是说,是累死的?”郝状状气愤地说。

“是累死的。东家也给了不少抚恤金,尚算宽厚。”时隔多年,阿莫的眼里还残留着惊惧,“可是没过多久,和我一起抄写的几个秀才都陆续失踪了,东家说他们吃不了苦,不干了。

“我隐约觉得不对,有天我稍微得了点空,无意间看到一个小厮在东家的后院里挖着什么,我悄悄跟过去,等看清楚土里的东西,顿时止不住呕吐出来……那是早已腐臭的尸体,脸孔还模糊能看出,是不久前失踪的人。

“我什么东西也没敢带,拼命逃了出来,后来惊惧饥寒交迫,昏倒在路边,为人所救。也算我命大,躲过了这一劫,可是等我回去,我娘却变成了一个我完全不认识的人……她的舌头、双臂、双腿都被人割掉,见到我之后只能发出悲怆的‘呜呜’声,残肢剧烈颤动,我靠着多年的默契,才能听懂她的意思,她在说——”

阿莫的眼里涌出泪水,“……杀了我。”

“是那个东家害的?”郝状状失声道。

“可我没有证据。”阿莫咳得厉害,脸颊暗红得像腌过的猪肉,“我一个微不足道的穷秀才,就算告到官府,也没有人会理睬。”

晨光破窗而入,一直没有说话的微生易初突然开口:“你们抄写的——是什么东西?”

此言一出,郝状状不由得一愣。

阿莫的身子颤抖得厉害,却抿紧嘴巴不肯开口了。

客栈外,天已大亮。

“搞了半天,我越来越糊涂了。”郝状状朝着阳光伸了个懒腰,不满地说,“本来以为,阿莫是为三年前的死者来报仇的,可他说的根本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事情嘛!”

“阿莫的故事天衣无缝。”几点阳光碎在微生易初的白衣上,如同金丝镶雪,清透明晰,“倒是沈素手的故事,有几处破绽。”

他微笑抬步:“另外,我在沈素手的胳膊上,看到了一个奇怪的烙字——似乎,是一个‘鬼’字。”

“鬼?”郝大王牙齿咯吱作响。

“不错,沈素手房间里还有打好的包袱。”微生易初径自抬步,朝下山的道路走去,“看来,他准备下山。”

华山天下奇险,清晨露气湿重,更加危险。

此刻,沈素手正用仅存的左手拎着大包袱,攀扶着山石摸索下山,突然脚下一滑,整个人朝石阶下滚去!

“啊——”沈素手摔得头晕目眩,眼见前方是悬崖峭壁却停不住,千钧一发的时刻,腰间却传来一股大力,耳际传来令人安心的声音:“没事吧?”

沈素手看清来者,全身冷汗湿透:“……微生盟主!”

“昨日刚下过雨,路滑不适合下山。”微生易初将他扶起来。那双凤眼里盛满阳光,从容坦荡,给人希望,仿佛也能将人心底的秘密都照亮。

沈素手踉跄站起,汗湿的手紧握着,勉强挤出一个笑容,仿佛他面临的是另一座悬崖峭壁:“……一多谢盟主救命之恩!师父他老人家说门中有事,召我回去。”

微生易初眉棱一抬——他还没有发问,沈素手倒急于解释了。

随即,他的目光落到不远处的包袱上,刚才沈素手滚下石阶时,随身的大包袱也散开了。

地上,金锭子滚了一地。

“咦?”郝状状不由得讶异。江湖少侠们很少缺钱,但也很少这么有钱的。

沈素手脸上露出不安的神色,不料,微生易初只是俯身把包袱捡起来,递给他:“拿好了。”

“多……多谢!”沈素手伸手去接包袱,衣袖一动,清凉的山风中,顿时有一阵梅花幽香传人鼻端。

“闭气!”

只听微生易初一声喝斥,郝状状的身子不由得摇晃了几下,这才反应过来,春天怎么还会有梅花?立刻用力捂住自己的口鼻……与此同时,沈素手已经拔腿就跑!

怪石嶙峋,山间树枝像枯瘦的手臂,不时斜伸出来。他没跑几步,身后却突然有一阵融冰般的暖意汹涌向四肢百骸。沈素手回过神来,才发现那不是春阳萌发万物,而是掌风!而同一瞬间,他已被微生易初擒住!

“迷香……几场凶案现场都残留着迷香!”郝状状惊魂甫定,突然跳起来指着沈素手,“我明白了——你就是凶手!

“你为了洗脱自己的嫌疑,所以用苦肉计砍掉了自己的一只手,藏身在受害者中间,把大家都骗了!”

“不……”沈素手脸色发白,“不是这样!”

“凶手不可能是沈兄。”微生易初从容说,“因为,他,就是三年前死去的少年。”

五、因果

微生易初负手而立:“你告诉我,你当时年纪尚幼,随着师兄们前来擂台,并未参赛——这,是你的第一处破绽。凶案发生后,我已飞鸽传书询问过各门派掌门,了解你们几名受害者的情况。你入门的时间,是两年半之前。三年前,琅琊派中根本没有沈素手这个人。”

四目相对,沈素手眼底强作的镇定骤然崩塌。

“你说,你看到长老在纸卷上画叉,这是另一处破绽。长老们端坐险峰之上,位置比擂台还要略高,以便看清场上比试的情形,你若是在台下围观,以你的角度,无论如何也看不清他们手中落笔的内容——除非,你原本就站在擂台之上。”

沈索手说不出话来,兀自颤抖。

不错,三年前的擂台上,他差点丢了性命,但一场寒雨淋在他的“尸体”上,让他在空无一人的荒山上清醒过来。此后他改名换姓,拜入琅琊派,成了今日的沈素手。这么多年,竟然没有人认出他。

“……我永远忘不掉,”沈素手双目血红,风度荡然无存,“那日在擂台上,我的视线已经被血糊得模糊,看不清周遭的眼神,但巨大的同情还是将我包裹得喘不过气来!我必须胜利,只有胜利,才有尊严,才有朋友!”

“谁说只有胜利才有朋友?”郝状状没心没肺地说,“我打架经常打输,输了就认,没觉着没尊严。倒是别人冷漠,你更冷漠,冰块遇到冰块,怎么会有朋友呢?”

这时,山石后面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谁?”郝状状警惕地喝道。

只见一只狼犬从隐蔽的矮树丛中跳了出来,沈素手突然惊恐大叫:“啊——!”他一生也无法忘记那可怕的一幕,那时,他看到温泉中倒映着的脸——是一张狗脸。

世上只有人能杀狗,狗,能杀人吗?

狼犬朝沈素手扑过来,张开大口,露出青色尖利的牙齿,灼热的气息喷在沈素手的脸上。沈素手仿佛被这狗吓得魂飞魄散,只差没昏厥过去!

“回来!”只听一声呵斥,雨中出现了一个模糊佝偻的身影,像是长期咳嗽所致——是阿莫!

大狗听话地收起獠牙,放开沈素手,迅速跑了过去。

“阿莫,原来这是你的狗?”郝状状瞪大眼,在客栈里看到的狗,就是这条!

空中又淅沥下起雨来,仿佛苍穹之手精心织就了一张狩猎大网。沈素手惊恐地指着阿莫,仿佛看到了鬼一样。

“你……你……”

这个人,分明就是他当日毒死的小厮!

沈素手脸色惨白,站立不稳。

“放心,我不是鬼。”阿莫抚摸着狗湿漉漉的脑袋,丑脸上的表情看上去与人无害,“我扮作小厮,是为了方便进出你们那家客栈。你用毒杀我,却没杀死我——我是名门弟子。”

名,不是赞美,也没有歧义。

因为,江湖上只有一个门派叫名门。

名门要在三更杀一个人,没有人能活到四更。毒药、点穴、暗器……名门要是称第二,江湖上绝没有人敢称第一。

“其实,我们三年前就认识,你不记得我了吗?”阿莫认真地用灰眼珠看着沈素手。

沈素手仿佛突然被人扼住了咽喉,浑身颤抖:“不……我不认识你!你是什么人?是你让这只狼犬咬掉了我的手?你为什么要害我?!”

他神经质般地冲过去挥出一拳,将阿莫打翻在地,对方痛苦地蜷缩不起,毫无还手之力。沈素手眼底杀机一闪,拔出腰间的长剑,猛刺了下去!

“叮铛”一声,剑却被衣袖卷至半空。

沈素手顿时滚倒在几尺开外,叫道:“盟主!他……他就是连环凶案的凶手!”

“他是凶手,那么,你又在惧怕什么?”微生易初的风眼仿佛能看透人心,“而必须杀人灭口?”

沈素手悚然颤抖。

微生易初一脚踢向地上长剑,沈素手骇然后退,但剑锋已划破他的衣襟!

一个小瓶从他身上掉了出来,种子般的东西滚了一地,大小如米粒,通身碧绿,色泽流动如玉。地上仿佛萌发出无数滚圆可爱的嫩芽。

“这样东西,才是关键吧。”

沈素手面若死灰。

“人的一生要打很多擂台,有时对手是敌人,更多时候,对手是自己。”微生易初朝沈素手道,“你的确在三年前杀过人——

“在那个擂台上,你亲手杀死了有底线的自己。”

这时,华山众人赶到了。在一群风姿卓越的少年中,最醒目的却是一个紫衣女子。

她容貌冷峻,给人精致华贵之感,正是北衙禁军都尉尹幼玉,在朝堂和江湖都大有声名,也是这次新秀擂台的长老。

“怎么回事?”尹幼玉皱眉望了望微生易初。

阿莫浑身一震,突然用尽全力站了起来,他身染沉疴,面貌丑陋,但不知为何,此刻让人感觉稳定高大就如同一座山。

“我有一张状纸,要交给尹将军。”阿莫仿佛在一瞬间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尹将军!”沈素手大声喊,“他是名门魔头!是连环凶案的凶手!刚才我亲眼所见!”

不等别人开口,他已经扑上去扑倒在尹幼玉面前:“微生盟主与名门勾结,想要杀我灭口!”

六、嫁祸

世上有一种人,除了自己的利益,没有其他的底线。无耻是一种武器,而且越是对垒正直、善良,这种武器的杀伤力越强。

“胡说八道!”郝状状生气地跳出来,“明明是你想杀人灭口!”

“我的武功微末,怎敢与盟主动手?”沈素手本来就俊秀非凡,此刻脸色苍白,声音颤抖,让人不能不相信他遭受了巨大的痛苦和惊吓。

“最近的凶案,都是我做的。”阿莫慢慢抬起头。

山风与林木和鸣,春天的嫩芽刚钻出枝头,虽然寒冷,却没有断绝希望。众人都是一震。

阿莫看着尹幼玉的眼睛,竟然供认不讳:“有一种小虫,叫‘春雨锯’,外形像虱子,可以在寄生在狗身上……它们的习性酷似白蚁,不过白蚁吃的是木头,它们吃的是人肉。我把少年们骗到偏僻的地方,放‘春雨锯’到他们身上,啮咬他们的骨肉。”

有几个少年忍不住吐了。只要想象无数白蚁一样的小虫,活生生将人肉咬下来,那种场景就令人作呕。

尹幼玉面无表情地听他说完,手中长鞭如翡翠闪电般挥出!

鞭梢被一只手稳稳抓住。

横扫千钧的长鞭,势如烈火,不知道将天下多少名刀名剑一击而断,那血肉之手,却将鞭子握住了——

“微生盟主,你这是做什么?”尹幼玉沉声喝道。

“他是救人,不是杀人,所以我保他。”微生易初一拂衣袖,将阿莫扶起,“无论何事,我自担当。”

一时间,众人心神俱震,没有人敢说话。

“阿莫伤人不假。”微生易初从容道,“但若没有他的‘行凶’,只怕这些人活不过三年!”

“你说什么?”尹幼玉神色大变。

“这件事,你要问沈素手。”微生易初甚至没有看一眼地上的人,“也要问几名受害者。”

有个少年失声叫出来,他正是几个受害者之一:“是因为‘春雨’?”

沈素手想要阻止,却来不及了。

许多人都露出疑惑的神色,郝状状忍不住问:“春雨是什么玩意儿?”

“春雨,是一种奇药,能让习武者发挥出非比寻常的身手,内力比普通状态下要强好几倍。但药性猛烈,即使用量谨慎,毒性也会潜伏在血液中,缓慢发作,很少有人撑得过三年。”

当年,沈素手不堪受辱,求胜心切服用了春雨,哪怕他用药之前已经吃过天山雪莲护体,也几乎丢了性命。而这些少年却浑然不知,等到擂台结束,回到各自的门派,几年后再暴毙身亡……到时,谁会查到沈素手头上?

沈素手是聪明人——最好的复仇方法,不是一剑杀死对方,而是既挣仇人的金子,还要仇人的命!

几个受害者脸色惨白,仿佛伤口燃着一盆火。

“小虫‘春雨锯’,以‘春雨’为食,能替人咬去中毒的腐肉,才由此得名。”微生易初负手从容道,“它正是世上唯一能解春雨之毒的方法!”

四周一时寂静无声。

“至于你,”微生易初直视着脸色惨白的沈素手,“你死里逃生,当然不会再服用‘春雨’。但,你卖药给少年们,右手沾满了药味,才会成为‘春雨锯’的猎物。”

阿莫站立如磐,任由雨水滴在他干裂的嘴唇上。

半晌,他吃力地重复了一次:“我有一张状纸,要交给尹将军。”话一出口,凉风入肺,又是一阵剧烈的咳嗽,咳出的血中带着脏腑的碎块,触目惊心,“……我必须为三百多条人命讨回一个公道!

“微生易初,你曾经问我,我抄写的到底是什么……如今我告诉你,是《括地志》。”

《括地志》是魏王李泰编纂的一部地理书卷,恢宏浩大,囊括大唐贞观十道、三百五十八州、一千五百五十一县的山川、地质、城池、历史。分道计州,编辑疏录,由许多文人士子参与编撰,是贞观年间一件大功业。李泰也因为编撰《括地志》深受皇上宠爱,被朝野内外称为“宠冠诸王”。

“那户人家,就是魏王府。李泰有心速成,为了在一个‘不可能的时间’完工,给皇上惊喜,在长安城秘密招募了三百多名贫寒的秀才,让我们服食‘春雨’,才能日以继夜地赶工,不知疲倦。我亲眼见到同伴吐血惨死,见到他们腐烂的尸体,无人认领的坟冢……”

郝状状瞪大眼,一切都清楚了。

难怪阿莫说三年前就认识沈素手时,沈素手会那么害怕,甚至想要杀人灭口——那是关于他身份的,最大的秘密!

在成为琅琊派的美少年之前,甚至在步入江湖之前,沈素手曾经是魏王的家仆!

沈素手胳膊上那个模糊不清的烙字,原来不是“鬼”,而是“魏”。

所以,他才有春雨的配方!

“事关重大,我必将此事面呈皇上。”尹幼玉收了那张状纸。

阿莫眼里慢慢涌出泪光,像淤泥中流过的一条清澈小溪,他侧头吐出一口鲜血,仿佛吐出了这么多年的积郁。

微生易初眼中恻然。这人活不长了——当初在客栈中把脉,他就知道,对方的身体已经油尽灯枯。

尹幼玉冷冷道:“微生盟主,我要将这几人等交予刑部审问,先行告辞。”

阿莫却没有动。半晌,他终于道:“我还有事情未完,不能随将军回刑部。请给我三天时间。”

“此事如此重大,不说三天,三刻钟也无法耽搁。”尹幼玉不为所动。她的“铁面判官”并非浪得虚名,若事事考虑人情,绝没有今日的她。

却是一旁的微生易初开口了:“可以。”

“微生盟主!”尹幼玉含怒提高声音。

春雨悠扬,微生易初面对那风中残烛的人,抬手作出“请”的姿势,就像初次见面,他请对方喝酒一样。

——我知道,你老母瘫痪在床,你必须回去见她最后一面。

两个男人没有说话,但所有的语言都已在心中相通。阿莫眼中猝然温热,胸腔仿佛有什么要喷薄而出。他颤声道:“其实……”

他滚烫的目光落到尹幼玉手上的状纸上——那里,还有个巨大的秘密。

“你虽是为复仇而来,却救了五条人命,所以,我帮你这一次。”微生易初坦荡扬眉,一掌送出,掌风竟然将他稳稳推到三丈外的小径上。

阿莫转头,最后看了身后一眼,满脸愧疚的热泪,随即朝山下走去!

有微生易初在,没有人敢动。

包括尹幼玉。

尹幼玉也是骄傲的人,却几次被冒犯,直到阿莫的身影消失不见,她终于冷冷哼了一声,单手提起早已瘫软在地的沈素手:“告辞!”

“尹将军!你亲眼看到了,微生盟主和名门凶徒勾结!”沈素手仿佛濒死的人抓住了一根稻草,剧烈喘息道,“他们是一伙的!”

众人愕然看着他们原本仰望如神的白衣盟主——

但微生易初并没有开口解释的意思。

终于,不知是谁小声说了句:“盟主放走名门的凶徒,此事确实有不妥。”

“……虽然是为了救人,但手法未免太过残忍!”立刻有受害的少年激愤附和,他们虽然恨沈素手,却也并不感谢阿莫——面对自己的错误,有些人可以接受阴暗的掩饰,却无法正视流血的纠正。

“你们糊涂了吗?”郝状状生气地大声道,“微生易初放他走,一定有原因的!”

“什么原因?你可有证据?”沈素手狠狠盯着她。

“微生易初是什么样的人,这些年来你们不清楚吗?他的人,就是最好的证据!”面对周遭怀疑的目光,此刻,竟然只有一个不起眼的山贼郝状状,毫无条件地相信微生易初。

“他分明和那名门的凶徒惺惺相惜!”沈素手大声道,“他们不是一伙的,不是早就认识的,谁相信?”

人群一阵议论喧哗。

江湖向来正邪不两立,但所有人都看见了阿莫眼底的热泪,见到了微生易初的义气和决断。

“快说‘不’,说他诬陷你啊!”郝状状急了,用力拉了拉微生易初的手臂。

微生易初整个人沐浴在细雨之中,神色如远山:“我的确与阿莫有惺惺相惜之意。”

他回过头来,“事关重大,我意气用事,已无法服众,随后会向天下武林盟请辞。”

刹那间,千人寂静。

郝状状瞪大眼——不做武林盟主了?这,这才是意气用事啊!

可不知道为什么,她却有种想哭的冲动,说一句谎话有那么难吗?

他打了那么多擂台,却还是,原来的那个自己。

微生易初走下山,千峰万岭险峻,薄暮却让它们多了些亲切温暖。他深深呼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气,又在山涧里洗了洗手和脸——虽然不是金盆,但洗净了一身尘埃,连眉宇间的思虑仿佛也洗去了。

“上山的时候还那么多人围着你转,现在连一个也没有!”寂静的山间突然传来笑声。

郝状状蹦了出来,指着微生易初:“开始老子觉得,你今天很冲动。但再想却不对!

“你绝不会因为一时意气,撒手走人。这件事背后,肯定还有什么要命的东西,是大家不知道的!”

微生易初笑了笑,似乎并不准备接这个话题。

“喂!”郝状状突然生气了,“你是大英雄,可这一生,你有没有真正地信任过谁?把自己的后背交给他,把自己的性命交给他。世界上有没有值得你信任的朋友?还是,你只相信你自己?”

微生易初停住脚步。

“郝大王,你过来。”他略沉下脸色,在她头上敲了一记,“想套我的话,不必用激将法。”

郝状状有点心虚,摸了摸脑袋,却听微生易初在她耳边说了几句话。

郝状状的神色由专注变为震惊,最后终于脱口而出:“原来是这样!”

微生易初甩甩手上的水,剔透的水珠在空中划过,仿佛下了一场浸润心肺的春雨:“这些年来我在江湖上并无过错,若没有这个理由,我倒真难以脱身。如此说来,还要多谢沈素手。”

“可是他们不会感谢你。”郝状状眼眶发热,指着对方,“那些人误解你、中伤你、背弃你,你为什么还要自毁声誉、独赴凶险,救他们的性命?”

“只有朋友才能误解我、中伤我、背弃我。”微生易初挑挑眉,“路人不能。”

“哈哈!”郝状状不觉挺了挺胸膛,一股热血让她全身都充满了力量,“我算不算朋友?”

“你不是朋友。”微生易初认真地说,“是兄弟。”

两人伸出手来,双掌一击,都是乐观大笑。

七、状纸

贞观十七年,“宠冠诸王”的魏王李泰终于黯然离开长安,被贬往封地均州郧乡县。

“微生易初竟然一时负气,拂袖而去!实在让人大失所望……”客栈里,说书人长叹一声,“各大门派商量了好多天,也没选出新盟主来——江湖中还有谁有那样傲视群雄的武功、一言九鼎的威望?如今群龙无首,各门各派互不服气,只怕让‘名门’那些邪教又有可趁之机!”

看客中传来一阵唏嘘声。

一个蓝衫人临窗而坐,輕輕把玩着手中的瓷杯:“微生易初,你还是警觉啊。

“但,到底该说你聪明,还是笨呢?”名门门主无筝先生掩袖、倒酒、举杯,美酒如血,春衫如铁,“你也许阻止了一场武林腥风血雨,却舍弃了你自己!”

当初在山上,阿莫几乎要脱口而出的真相,微生易初已经明白。

春雨,原本就出自微生世家。

微生世家的先祖风雅,偶然在早春飘雨的竹林里研制出“春雨”这种奇药,本意未必是出自胜负之心,但落到魏王手中,却变成了一场浩劫。

从始至终,名门的目的,就是将这件事情闹大,越大越好;再将微生易初牵扯进来,越深越好。

那时,雪花飘零,天地纯白。

“师父,状纸写好了。”阿莫垂首禀报。

名门门主无筝先生倚着暖炉的一点火光,蓝衫如血染,看过那张状纸,輕声叹息。

“魏王于你有深仇,再加上三百条人命的证据,罪大恶极。”无筝先生呵出一口白气,飘渺难以捉摸,“但,这些还不够。”

“为何?”阿莫的拳心握紧了。

“世上英明的君主,绝非仅凭借个人道德为百姓称颂。一个好皇帝,譬如当今圣上,亦是杀兄杀弟才登上龙座。手上染血,几百或几千条人命,只要于江山社稷有益,他们并不会可惜。

“魏王为编写《括地志》,用邪药‘春雨’害死贫寒书生,虽然于他的名声有损,但这件事本身的功业,却是功可抵过。皇上不会因为这件事,而否定一个儿子。甚至为了皇家的声誉,有可能再开杀戮,封住‘谣言’的来源。”

阿莫嘴唇发麻,冷汗从脊背流了下来。

少想一步,便是成败逆转。

“不过……”无筝先生示意他过来,在他耳边说了一句话。

声音虽輕,却如暮鼓晨钟,让阿莫心神大震,他明白了。

只有威胁到独一无二的皇权,才能真正置魏王于万劫不复之地!与此相比,那三百多条人命,实在微不足道。

无筝先生将手中的状纸平铺到桌上,悬腕,蘸墨,落笔一排力透纸背的小楷——

魏王与武林盟主勾结,以邪药“春雨”训练死士,沽名争功,欺君罔上,图谋不轨!

幽灵巴士

作者:樱桃芭蕉

我蹲在办公室里吃盒饭时,李浩已经在窗外把那辆破捷达发动起来了。

我是个在旅游城市刑侦大队上班的菜鸟小警察。刑侦大队听上去很威风,我的工作其实就是打杂,每天早上先给黄队倒茶,给刑侦科所有比我工作年限长的前辈倒茶,给黄队的爱犬旺旺倒水,然后自觉自愿去资料室整理近几年市里犯罪档案资料。

今天早上李浩端着空茶盅很委屈地靠在档案室门口,对我抱怨:“肖桐,你给旺旺倒水都不给我倒水。”

“因为你不是我们科的。”我说。

李浩是我们局唯一一个法医,技术精湛,业务过关,就在我隔壁的法医科,因为工作的原因,平时很是寂寞。我们去年一起经历过某起凶宅连环杀人案,成了铁哥们。这次局里警车紧张,我就是借的李浩的破捷达去办事。

黑色的捷达一路开出市区,上了高速,直逼风景区,山色秀美,空气清新。李浩看了一眼油箱指示表,向我抗议:“肖桐,你借我车的时候没有说案发地点在这种深山老林啊。”

“我没想到黄队给我的地图比例尺这么小啊……”我用手在地图两点之间比了一下,“你看,也就不到两寸远。”

李浩痛苦地看着我:“亲,你拿的是一张省全境地图,我们只是个地级市。而且,油箱快要没油了。”

山里十八弯,地图上的直线看着距离不远,绕路之后就不近了。中途加了一次油,李浩的小捷达才最终支撑到了目的地。这是某著名风景区主峰的后山,透过明净的车窗可以望见延绵起伏数公里的山峦。正是秋天,旅游用的盘山公路两旁铺满了明黄和鲜红的槭树落叶,仿若油画。李浩把车停在公路边,我们顺着小道穿过一小片密林,终于看到了停放在林间空地中的巴士。

早有辖区民警等在车旁,我只是代表刑侦科来打个酱油。不是黄队不负责任,而是这件事真的太不重要了。秋天草木枯黄,是打柴的好季节。有个山民违规进了景区后山砍柴,无意中发现一辆停放在林中空地无人认领的巴士。

这不是什么大事,让景区管理方请拖车拖走了事。可是请来的拖车竟然无法工作,因为通往空地的羊肠小道太过窄小,不大量砍掉小径周围的树木,重型车辆根本无法通过。既然拖车不能进树林,那么这辆巴士是怎么进去的呢?出于对案件的谨慎,片区民警把这件事向局里汇报了。黄队让我去现场勘查勘查,没有问题就砍树拖车了事。

我问到场的年轻片警:“这辆车在车管局有登记吗?”

“问题就在于没有啊——没有任何登记,也没有任何公交公司说丢了车……真是奇了怪了,像凭空变出来的一样。”

李浩眯着眼睛凑过去东敲敲西摸摸。那是一辆非常普通的橘黄色巴士,行驶在市区里没有任何人会多看它一眼。车窗里垂着蓝色打褶的遮光窗帘。车内光线非常暗,但整个设置大体和普通公共汽车没有区别。此刻它没有在市区行驶,而是安静地停在林中一小片空地中,车顶覆盖满了色彩鲜艳的落叶,有一种诡异的美。

李浩半蹲在车尾部,弯下腰查看什么。过了一会儿,他说:“要想知道这辆车从哪里来,可以打开它的油箱,看看还剩多少油。”

话音未落,我看到他的身体忽然变得极度僵硬。

他慢慢直起身子,向我转过脸来,脸色难看得要死。

“肖桐,你过来看看。油箱里装的不是油,是半箱人血。”

准确地说,油箱里的不是半箱血,而是小半箱氧化腐败而膨胀的深黑色液体。油箱盖子一直紧盖着,蒸发量小,因此并未完全干涸。油箱打开的那个瞬间,空气里就立刻出现了强烈的有机物腐败的刺鼻气息。

“你怎么知道是人血,不是什么动物的血呢?也许是猫猫狗狗什么的?”

李浩这个人平时随便,一旦涉及到工作却很严肃。他不理会我故作轻松的语气,摇了摇头:“第一,和动物血相比,人血颜色更深;第二,人血更容易凝结,气味也更浓;第三,肖桐,如果你愿意尝尝,一定会发现它更咸,人血的含盐量比动物高。”

一辆普通的公共汽车油箱加满是170升,我们发现的油箱底部的残血,不算蒸发量,还原成血浆至少有30升。一个成年人的全部血液量大约在4到5升——也就是说,这个油箱里,至少装着6位成年人的血。

毫无疑问,这里发生过一起凶杀案。

现场随即被警戒隔离,黄队带着旺旺赶过来,把巴士附近的每一寸土地都嗅了一圈,尝试寻找尸体。油箱被李浩取走拿回科里鉴定检验后,警犬依然对着停放不动的巴士不停地狂吠,仿佛巴士本身有什么令它们感到恐惧的力量。我和片警们挽起袖口把它周围的土一寸一寸翻过了,却什么都没找出来。

“深山里的巴士,停在完全不可能开进去的林间空地,油箱里没有油,只有半箱腐败的血液,没有乘客,牌照是假的……”秋日静好,李浩躺在他解剖室最钟爱的停尸台上遵循惯例准备午睡。他把手中的报纸递给我,“你看看,像不像是‘幽灵巴士’,一致认为闹鬼了。”

我摇摇头:“上次‘凶宅’的案件,继承人一个接一个死在观音像前时,一开始不也有人说房子不干净吗?最后查出来还是人为。我不认为这个世界上有鬼,鬼在人心。”

李浩笑了:“那你是怎么想的?”

我扔给他一份东西。他接过来,翻了翻:“7月24日的交通报告?”

“这里和这里傍晚六点钟时因为突发严重车祸导致了两处交通管制。”我用笔在交通路线图上打了两个叉,“两处管制都发生在市区通向发现巴士的景区后山那条高速公路上。这就意味着什么?凡是当天想开往景区后山的车都得从支路上绕过去,路程是原路程的两倍。山路弯弯曲曲的,昨天我们出发前,你那辆捷达是满箱油,就这样走直线我们中途还加了一次油才到目的地。你记得二战时德国空军飞行员返航跨越英吉利海峡时往飞机油箱里灌酒的故事吗?酒精让油箱凹槽里的残油浮起来,让本来应该油尽堕海的战机飞回本土。”

李浩睁开半眯起的眼睛,慢慢说:“我也听说过,确实有跑长途的老司机在油箱见底,又实在没办法加到油的情况下,往油箱里加水。因为水比油重,加了水,油会浮起来,车子又能跑路了。不过这样做太伤车,容易熄火,不常有人用。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是想说,我们假设这辆巴士当日从市区出发,因为突然发生的交通管制必须绕远路,导致中途油箱没油了。它绑架了一车乘客,不方便去加油站,因此开车的人把乘客的血灌进了油箱里,一直把车开到目的地。”

“只是我的个人猜想。”我仰倒在他办公室的黑色破真皮沙发上,“黄队亲自带队成立侦破小组,名单下午就公布了,不关我的事……你让我也睡会儿午觉。”

李浩接下的话让我差点从沙发上滚下去:“哦,对了,名单我早上在黄队办公室看见了,有你的名字。”

“是我建议的。”李法医打了个哈欠,翻身继续睡,“肖桐,我欣赏你在凶宅那起案子里的表现。”

金秋十月,天高云朗,而案件进展甚微,我们查不到那辆巴士的来历。它可能是外来的,因为市内没有同型号巴士的购买记录、失窃记录,它的牌照是伪造的,我们甚至查不到它的保养记录。最为可怕的是,我们在油箱里发现了大量人血,却找不到受害者。

一辆被遗弃的巴士油箱里装着数十升人血,然而没有任何人遇害。

从血液腐败程度以及巴士积尘厚度判断,它被遗弃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而查遍全市,以及周边地区,一个月内并没有接到凶杀案报警。

我觉得这个案件应该换一种思维方式。

“换一种思维方式,”李浩问我,“继续回你资料室泡杯茶整理档案?”

我白了他一眼。

两天后,我顶着黑眼圈从黄队办公室出来,把一份打印资料扔在李浩面前:“这三个月以内,发生在A市及其周边的失踪事件一的一部分。”

“一部分?”

“我在查失踪人员名单。”我告诉他,“这一个月内某一天附近的失踪人数记录。”

青岗市是全国屈指可数的旅游城市,一年四季游客数量不少,特别是一到寒暑假和十一旺季,火车站爆满。旅游带来的负面作用是治安,治安一旦处理不好,容易发生针对游客的人口拐卖和诈骗案件。每年赏红叶的秋季,辖区片警每天会接到很多失踪报警,要不是出来旅游和朋友走散了,要不就是孩子不见了,要不就是自家狗跟丢了……这些报警最后多半能被游客自行解决,要查记录的话倒是很大一柜。

因为种种以上的原因,导致这些记录要么不受重视,要么因为无法侦破而一直悬而未结。

我盯着李浩的眼睛:“这是今年7月24日当日的失踪人数。在这一天,我们市一共有14名市民在各个地方各自失踪。他们的数量加起来,恰好够接近一辆小型巴士的总乘客数。”

“那辆被抛弃的巴士核定载员是20人。”李浩皱起眉头。

我指了指资料上的一段字:“看周暮一家三口人。八月份这家人的亲戚去辖区派出所报警,说最近联系不上周暮,去家里看,发现一家人不知所踪。但是工作单位却表示在7月24日当日接到了周暮本人的请假电话,说家里有急事要离开一段时间,具体多久含糊不清。7月24日以后,他和他妻子的手机就再也打不通了。这家人三口没有算失踪人口,如果算上,就是17人。”

“依然有3个名额空余。”

“他们是凶手。”我慢慢说道。

“你早上拿着这份资料去见黄队了?他怎么说?”

我拍他的肩膀:“黄队说这个方向也不是完全不靠谱,叫我找个同事一起顺藤摸瓜查查看。兄弟,我只有你了。”

我和李浩的调查结果出乎很多人意料,以至于在很久很久以后,我在阳光温暖的办公室午睡时,会因为梦见“蓝帽子”而一身冷汗地惊醒。

一辆橘黄色的巴士缓缓驶向主城区某幼儿园。正是放学,家长们牵着孩子出走园门,笑声柔软了夕阳。渐渐孩子走光了,只剩下一名年轻老师陪着一名叫周小颖的小女孩孤零零地留在门口。

小女孩穿着泡泡袖的公主裙,目光清澈,柔软的头发上扎着一朵红蝴蝶结。等得越来越焦躁的老师忽然收到一条来自孩子父亲周暮的短信,礼貌客气地道歉说有急事不能接孩子,一会儿请单位同事的女儿搭班车顺路代替自己来接孩子。老师还没来得及奇怪这次孩子父亲的语气格外彬彬有礼,就看见一辆橘黄色巴士停在自己面前。从车的前门跳下来的女子戴着一顶深蓝色宽沿尼龙帽,甜甜地笑着接过小朋友的书包。

这辆“班车”驶进暮色里,和小女孩一起,再也没有在幼儿园年轻女老师面前出现过。

三个月以后,某辆荒废抛弃在野外的一模一样橘黄色巴士油箱里,检验出了属于周小颖的血液。

同一天的早上,三十九岁的赵睿登上了公司租赁的旅游巴士。那是一辆橘红色的小型巴士,茶色玻璃,看不清车内景象。约定巴士来接他的时间是八点整,七点五十五分赵睿走出家门,深呼一口早上微凉的空气时,这辆车正好停在他面前。前门打开,一名戴深蓝色宽沿尼龙帽的工作人员探出半边身子,喊他的名字。

赵睿回头看了看晨曦中沉睡的家,踏进巴士前门,准备开始公司组织的长达一周的省外旅游。

这是他最后一次看到自己深爱的地方。三个月之后,属于他的血被从某辆抛弃在野外的同样的橘黄色巴士的油箱里检验了出来。

梦中的片段来自随后的侦查访问。那些文字像活了一般,从笔录中站起来,组成一帧又一帧的画面,在我深层意识中反复演绎。如果分开看,这只是关于十四个人,五个完整的家庭突然失踪案件。其中一起甚至没有立案。然而深入调查后,我们却发现它们被一辆橘黄色的幽灵巴士串联起来,开往了未知的地方。

我之所以知道第二个故事,是因为故事的主人公赵睿有一名尚未成年的女儿。赵睿他原计划带女儿一同旅行,出发前天女儿正好遇上生理期,身体不舒服。赵睿登上巴士的那一刻,他的女儿赵巧巧掀起卧室窗帘的一角,正好看见父亲离开。这是她最后一次见到自己的父亲。

这个乖巧安静的女孩坐在刑侦科黄队的办公室里说话时手还在微微颤抖。幸亏李浩给她倒了杯红茶,做了很久心理宽慰,我们才得以听到以上的那段叙述。我不禁庆幸,李浩在医学院读研时除了解剖最擅长的就是心理学,穿着白大褂时让人具有一种特别的信任感。

赵巧巧的叙述和幼儿园教师的区别在于,她肯定地说蓝帽子是个男人,而后者却说戴蓝帽子的是个女生。

办案小组所有人和小姑娘坐在一间办公室里,做了整整一天调查。失踪的十七个人中,有四个是整个小家庭集体消失的,只有赵睿的女儿赵巧巧偶然留下来了。五个家庭毫无相同点。如果说一定要有东西把他们串联起来,那么就是7月24日在他们的生活范围内,这辆橘黄色巴士都出现了。它像幽灵一般尾随他们,等待他们上车,然后驶向一条不归路。

青山的监视设备并不完善,不是所有街道路口都有摄像头。这辆幽灵巴士似乎掌握了所有摄像头的安放位置,总是在监控画面一角远远地模糊地一闪而过,我们因此得不到司机的具体信息。只有一次,它从出城收费站路口经过时,我们再一次从收费站的监控中看到了这辆车的近貌。车窗摇了下来,递出一张伪造证件。坐在司机的位置上的一个戴蓝色宽沿尼帽的年轻人。帽沿压下来,只能看见勾勒出一个意义不明笑容的嘴角。

然后这辆巴士驶出了我们的监控范围。

为了这个案子很多人好几天没睡了,我抬头一看,个个都胡子拉碴的,做笔录时房间内弥漫着烟雾,烟味呛人。我实在受不了这种环境,出门去透气,李浩也随即跟了出来,靠在我旁边的墙上。

“什么都没问出来。”我叹了一口气,“如果真有一个黑暗中的绑架组织,在7月24日那天绑架了包括赵睿在内的十四个人,我们找不到任何作案动机和线索,他们甚至没有提出赎金。这些被绑架的人都死了吗?他们的尸体在哪里?他们的身上到底有什么东西,是这个组织不惜犯法一定要得到的?”

“肖桐,你有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李浩侧过头看我,他似乎在从自己的方向思考某个问题,“为什么油箱里的血液没有凝固?”

血液在接触空气数分钟之后,会发生一系列化学反映,产生凝血现象,使血液由液体凝结成块状。如果要保持液体状态,使残油浮于其上以点燃引擎,肯定需要注射抗凝剂。这次的犯罪组织使用的是肝素——这是科里已经反复研讨过的问题。

“一时的抗凝用普通柠檬酸钠就可以了,非处方药,很容易搞到并且不引起怀疑,一般家庭主妇都懂。可是这些人使用的是肝素。肝素抗凝效果非常好我们都知道,但是这种医用处方药,到手不容易。明明柠檬酸钠就可以做到的事情……”我说。

“不,我考虑的不是这个问题。”李浩摇头,“在这十七个人中,AB血型的人是不是太多了一点?”

从李浩问我这个问题开始,我们就开始沿着一条和黄队完全不同的思路看待这个案件。李浩所说的血液凝固,并不是凝血反应,而是不同血型的血混合在一起而产生的溶血反应。不同血型的血液融合在一起,会因为红细胞膜破裂而凝聚成胶状血块,古代的“滴血认亲”的说法正是由此而来。我们发现时巴士油箱里的血并没有因为这种现象而凝固,是因为它只含有一种血型:AB型血。

油箱内的血量至少有30升,就意味着这十七个人中,至少有六位是并不常见的AB型血。

“这个犯罪组织对血型有莫名其妙地执著。”李浩点评道。

于是我们开始着手调查所有失踪者的医院档案。我和李浩分头去医院调查,最后把信息汇总在一起。汇总起来的资料有些微妙。

第一,五个家庭的医院档案表面上看都没有任何相同点,甚至有些人的档案上只有几起普通感冒。而微妙的是,每一个家庭都有一位成员曾经有过手术记录。周暮十年前做过阑尾切除手术,赵睿手骨折过,做过矫正术。手术的医院、部位、原因毫无相同点,但每个家庭都有人曾做过手术。

第二,失踪的十七人中,有名叫李丝丝的女生,是AB型RH阴性血型—_通称熊猫血。

AB型RH阴性血在普通人群中只有万分之三的分布比例,血库最稀缺的血源。我有点不明白:“万分之三并不少啊,我们国家有十三亿人,基数大着呢。”

李浩白了我一眼:“你就一直这么自我安慰来着?要不是小学小刀划破动脉住院,你也不会知道自己是AB型RH阴性血。有多少人特地查过自己血型,又有多少这种血型的人在献血时间段,刚好在急需的血站附近?

“肖桐啊肖桐,你知道黄队为什么总让你做后勤吗?万一任务中受了伤,一次大型手术有可能会达到两万毫升的用血量,别说我们市,全省血库紧急调运都不够你用。”他端着茶杯叹气,继而安慰我,“死是什么?不就是去和拿破仑、凯撤那种大人物共聚一堂吗?”

我还想多活几年,赶紧指着资料把话题拉回来:“你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黄队和其他人都不在办公室,李浩从隔壁蹭到我们办公室。他走到我面前俯身,食指拇指虚捏,仿佛凭空握了一把手术刀,带着一丝解剖时的愉悦,从我心脏处划下去。

“我只是想到一个理由,可以解释所有的这些现象。”他低声说,“器官贩卖——后台非常大的器官贩卖。”

这是一次精巧而冒险的犯罪,用黄队的话说,犯下的重罪足以让实施者毫无疑问判死刑。是什么东西,驱动他们实施这样的犯罪?是什么样的的暴利行业,能让这个组织不惜重罪涉足?

假设你有数以亿算的资产和一颗亟待衰竭的心脏,全球的医疗资源都找不到适合你的新鲜适配心脏。现在一位戴着蓝帽子的年轻人按响了你的门铃,彬彬有礼地告诉你,你不用担心即将来临的死亡,因为他们已经为你找到了一颗适配心脏,新鲜、完全匹配,甚至可以同时换掉你正在急速衰竭的肾脏。对方给开出了几乎不可能的天文价码,请问你会答应吗?

或许真的有这样一个组织存在。他们的行踪遍布世界各地,为能接受那个天文数字价码的富豪们,寻找最健康适合,排异反应最小的移植适配供体。只是不幸的是——这些适配供体不巧都还活着。

李浩就大量相似血型的问题提出了一个大胆假设。器官被取下后生存时间几乎不超过二十个小时,并且需要在低温下通过特殊的营养液保证循环。即使这样,依然不能保证器官运送到手术台前绝对纯活。这个组织必须为自己已经在进行手术准备的客户提供备用器官——万一最合适的器官中途死亡,能保证手术正常进行。失踪人员中A、B和O血型各三人,说明他们至少额外准备了两样备用器官。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是一个家庭同时失踪,因为和最适配移植对象条件的亲人,很可能是其次适配移植供体。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油箱血液中发现的抗凝剂使用的是肝素而不是柠檬酸钠。参与绑架的人中有医生,他可以轻易获得肝素。

7月24日那天,橘黄色的巴士依次在目标人面前停下来。当他们上车后,这名医生就给他们注射镇定剂和安眠药,然后驶向下一个目标。这样,满载一车昏昏沉沉旅客的巴士,就这样驶向死亡终点。

“为什么AB血型的人有7位呢?”我问。

“这是最残忍的地方。”李浩再次举起虚拟的手术刀,隔着空气斜斜地在我肚子上比划了一下,他仿佛一直很享受把我当尸体解剖的乐趣,“也许有一位AB血型的客户要同时进行两个以上的器官移植。蓝帽子组织摘取了这个人的心脏,和另一个人的肝。”

无论如何,这只是我们的猜想。现在我们甚至没有足够的证据以支持推理在黄队和科里公开讨论。我开始思考一个问题——这个组织是怎样锁定它的适用对象的?资料显示,失踪;的人中每个家庭都有手术记录,或大或小,然而手术的医院、种类、主刀医生完全不同。我终于放弃了翻病历本,开始在他们呆过的医院网页上无聊闲逛。

灵感只在一瞬之间——有一位医生,先后在五家医院供职过!

“手术前会有详尽的身体检查,而他有机会获得所有人的病历信息……直觉告诉我应该接触他。”

“肖桐,如果他是参与这起器官贩卖凶杀案的医生,早就把尸体处理好了。”李浩笑笑,“可能会让你去趟医院就找到吗?”

“死人当然好藏。活人可不一样。巴士上的十七个人中,有一个人现在应该还活着。”我坚定地说。

是的,有一个人还活着,熊猫血的女生李丝丝。

李丝丝的单独出现,说明这个组织同时也在进行血液贩卖。他们向富有而手术急需用血的稀有血型者出售稀有血源。熊猫血过于稀少,为了保证大量而持续取血,我猜想,作为供血者的李丝丝,应该保持存活状态。

然而李丝丝死了。

失踪已久的李丝丝突然出现在一栋大楼第九层的露天阳台上,并且从那里跳了下来。

我去现场勘查过,那是一栋位于市中区的九十年代建筑,因为拆迁而人去楼空。露天的半人高的围栏被拆掉了一半,人走到露天边沿,再往前走一步,低头就能看到街道上密密麻麻的行人和川流不息的车辆,每个都袖珍得像棋子一样。

目击者说,一位穿着白毛衣的少女独自在露天被拆掉围栏的一侧站了很久,随后身子直直前倾,断线蝴蝶一般坠下。

少女背后是空无一人的露台,和阴沉沉的天幕。

“自杀?”

“我们目前只能这样认定。”李浩摇头,他此刻刚从尸体停放的医院回来,有些疲惫地仰倒在转椅上,“但是尸检的结果,你猜怎么样?AAH——急性造血功能停滞。也就是说,李丝丝的身体因为某种原因,短期不能再造血了。”

“你确定?”

“我当然确定,因为尸检人是我。”他瞟了我一眼,意味深长,“我们继续进行自己的假设。我们假设这是他杀,李丝丝因为某种原因身体不能造血,被组织处理了,那么这个组织一定需要新的血源。”

这禽兽明知故问,“肖桐,你好像也是RH阴性?”

青冈市在全国以风景秀丽、空气清新著称,因此景区附近吸引了很多疗养院,和……精神病医院。黑山精神病医院几乎设在了郊区,李浩一路颠簸,终于把他的破捷达停在医院外面小型停车场里。我们专门挂了叫陈志林医生的专家门诊号。

奶油黄的墙,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建筑风格。我坐在光线阴暗的走廊的长凳上,透过门上小窗户看李浩和里面的人严肃详谈。半个小时后他推门出来,示意我进去,低声道:“想不到人还眉清目秀的嘛。”

陈医生坐在一张掉漆的办公桌后,透过金丝眼镜看我。资料显示的年龄是二十九岁,笑起来温和无害。

“肖桐,二十三岁,RH阴性血……”他翻着病历表,“别紧张,我们慢慢聊。刚才你表哥说,自从你被前女友抛弃后,就得了抑郁症?”

我内心诅咒了李浩一万遍。

从那天起,我每个周末都来一次精神病医院,和陈志林“聊天”。他是个很擅长拉近心理距离的人,对人亲切温柔,轻言细语,仿佛声音重了一点,病人的神经会承受不住。他告诉我,自己因为曾经出过医疗事故,辗转几家医院都不能被长期聘用,最终只能这里落脚。不过虽然是私立医院,但是专业对口、儿子也能在附近小学上学。

“你有孩子了?”我惊讶道。

“小学一年级。看不出我是单身爸爸?”

“看不出来。”我摇头。

他的儿子叫小可,今年六岁,总爱穿一件天蓝色小熊套头毛衣,漂亮水灵的黑眼睛。他很爱吃糖,偶尔来一趟医院,总是吮着白胖的小手指向护士姐姐们讨糖吃,笑容甜甜的。

我渐渐觉得我和李浩的推论是错误的。这样一个温和无害的单身父亲,怎么可能和器官贩卖的凶杀案有所联系呢?一定是我们哪里弄错了。

案件仿佛进入了迷宫。自从上面下达了限期破案的指示后,黄队总是在办公室一个人抽闷烟。某个工作压力大的同事买了一顶蓝色宽沿软帽挂在办公室墙上,我们每天没事对着它扔飞镖泄愤。

那天,陈志林给我打电话时,正在秋天的尾巴上。

消除对他的怀疑后,我已经很久没有去黑山精神病院。他在电话那头问我抑郁症怎么样了,说想请我做一次回访。为了方便,地点就定在他在市区的家里。

我按照地址到了那一带。陈志林家在一处宁静的小区,我在里面绕来绕去,绕迷路了,拦住迎面走来的行人。

“陈医生啊,就在左边那栋楼一单元一楼。”

“谢谢你啊!”

“不客气。路上小心。”他礼貌地笑了笑。

直到走远了,我目光还停留他的背影上。

陈志林家的地毯很厚,踩上去几乎没有声音。我一进门就看见他的儿子抱着玩具在家里跑来跑去。我跟随他去客厅坐下,还没有交谈几分钟,陈志林忽然接了一个电话。挂了电话后他歉意地冲我笑笑:“医院有点急事,我得过去一趟。能帮我照顾一下小可吗?如果他闹,你就陪他玩‘小蜜蜂’。”

“小蜜蜂?”

陈志林笑着比划:“两只小蜜蜂呀,飞到花丛中呀……飞呀!飞呀!其实就是石头剪子布,那边柜子上有罐糖,赢了的人可以吃一颗。”

就在我们说话时,小可已经搭着小板凳去把柜子上的一糖果罐抱下来了,吮着指头站在门外,乌黑漂亮的眼睛盯着我。

秋阳绚烂,躺在大而舒适的帆布沙发上晒太阳,逗逗小屁孩也挺不错。小可说他只吃椰子味的奶糖,我象征性地赢了两盘,剥了两块巧克力。手机忽然响了,接起来是李浩。

“你在哪里?”他声音有些急。

“怎么了?”

“我在物证科,想再检查一下和李丝丝有关的东西。我把李丝丝当时穿的白毛衣从密封袋里取出来,平铺在窗前的工作台上,然后去隔壁倒了杯水。回来的时候,毛衣上爬了蚂蚁。”

“你这个邋遢鬼,该打扫办公室了吧?”我笑着说。

“不是,蚂蚁只聚集在毛衣最下部的一个点上。如果按照穿上衣服的视角,就是李丝丝的后腰上。我把毛衣仔细检验了,发现那一点上沾了融化的糖水。你想过没有,如果李丝丝是他杀,她跳楼时身边为什么一个人都没有?我们都错了,她身边有一个人。这个人站在栏杆后,个子比栏杆矮,因此目击者看不到。这个人爱吃糖,并且爱吮手指。他用沾了糖水的手推李丝丝时,糖浆留在她的毛衣上了。再结合手指的位置——肖桐,你身边认识爱吃糖和吮手指的小孩吗?”

我目光扫过蹲在面前的小不点,声音忽然有些抖:“我认识,陈志林的儿子……”

说还没有说完,电话被掐断了。陈医生不知什么时候重新出现在了我身后。他越过沙发,俯身从我手中取走手机,按下关机键。陈医生还是那么温和:“只是放松肌肉的药,剥夺你的反抗能力,肖警官不要担心。”

此刻,小男孩已经消失在房间的某个角落。陈志林夺走我手机时,我挣扎反抗着,打翻了糖果罐,五颜六色的糖果滚落在地毯上。陈志林弯腰捡起其中一颗,举到我眼前:“除了椰子味,都加了麻药。很多人都会对糖果和小孩丧失戒心,看来肖警官也不例外啊。”

我忽然明白来这里时,自己为什么会格外注意来小区途中问路的男生。不是因为他礼貌得体的回答,也不是他笑起来时嘴角弯起的好看弧度,而是他的帽子。秋阳绚烂,阳光的作用下那顶帽子看上去是黑色,其实它应该是顶不折不扣的深蓝色宽沿软帽。

“你是知道我是警察?”

“你一出现我就明白了——不过,心里想什么都写在脸上的人,哪个时代都不多啊!”陈志林坐在我旁边,一如我们初遇时的谦和。他一边往我手腕上扎取血用的塑料管,一边陪我说话,“就个人来说,我很喜欢你。弱小、单薄、咬定了一条线索坚持不放,最终竟然真的找到了我。其实肖警官,你作为弱者,在这个案件中所作出的无力挣扎,实在是非常令人赏心悦目。”

“我一直以为警方是强者。”我抗议。

“不,你不知道组织的背景。组织的能力远远在你想象之上的,你无异于飞蛾扑火的行为,其实窥见不了它的冰山一角。”他摇摇头,“你不会懂的。”

“那个戴蓝帽子的人是谁?”我问他。

“那是组织在中国的负责人,你也可以理解他代表组织本身。”陈志林说话时,已经做好了取血的一切准备。针管最终扎进血管里,殷红色的血液缓缓流人血袋。也许是药物作用,我几乎感觉不到疼痛。

我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只知道连续两次取血后,血流速度变缓,陈志林掰起我的下巴,强迫我补充水分。

“不喝水的话血压不够,血抽不出来。肖警官,RH阴性血,你知道有多稀少吗?”他附在我耳旁轻语,“李丝丝的死是我们的一大损失。谁会想到她受不了做供血者每天采血的生活,偷了医院实验室里的苯,有意造成自己苯因性急性造血机能停滞?不能造血,当然只有处理掉。我个人是很想肖警官活下来成为长期供血者,可是我们的负责人想要你死。所以,只好对不起了。不过至少,在杀你之前,我会先采集够你珍贵的血液。”

我感觉我的身体越来越冷。秋日下午的太阳照在身上,像冰箱里冻过一般,没有温度。

在意识将要离开大脑时,我听见子弹破空呼啸声,落地窗的玻璃像薄冰一样碎了一地。随后警笛和喊话声,在我脑子里响成一片。第一个到我身边的人是李浩,他拔掉了我动脉上的针头,脸色惨白惨白的,难看得要死。

我意识模糊,肌肉麻痹,想说点安慰的话,试了很久蹦出的第一句话是李浩的至理名言:“死是什么?不就是……去和拿破仑、凯撒那种大人物共聚一堂吗?”

李浩一拳打在我肚子上。我好不容易缓过来,差点又被这货打晕过去。

他把我从沙发上扶起来,咬牙切齿:“肖桐,下次老子再听你这么说,直接把你打死。”

十七位失踪人员尸体下落终于完全明晰。除去堕楼的李丝丝,其余的人都通过黑山精神病医院的伪造资料,进火葬场火化了。骨灰就撒在陈志林家门外的小花园里。被逮捕的不止陈志林,还有精神病院的负责人。让人觉得奇妙的是,据说陈志林在被捕后,反复在看守所申明他隶属于一个背景非常深厚的组织。组织一定会让他离开那里。

我们没有调查出组织的名字,姑且称之为“蓝帽会”。“蓝帽会”是一个国际犯罪团伙,器官买卖只是它经济来源中的一个渠道。这个组织幽灵般穿行于世界各地,选中某个地方后快速作案,然后转向下一个目标。

陈志林本来只是一名普通的外科医师,因为医疗事故辗转了数家医院。最后一次失业后,他坐在医院大楼外病人来往的台阶上抽烟,抬眼就看见一位戴深蓝色宽沿软帽的年轻人。年轻人帽沿遮住眼睛,声音低沉好听:“有人告诉我,陈医生私下留存了所有工作过医院的病人电子病历记录。”

陈志林掐掉烟:“不,我从来不做这种违反规定的事情。你朋友听错了。”

年轻人却温和地伸出手。只是一个伸手的动作,不知为什么,却让陈志林产生回握住的冲动。

“您愿意来黑山精神病院工作吗?”

这是陈志林口述的,加入蓝帽会的契机。从此他开始为这个组织寻找能够满足对方所需要的器官来源。

“又是这个戴着深蓝色软帽的年轻人!他到底是谁?男人还是女人?!”

“不知道。陈志林只说了这么多—他死了。死在看守所里。”负责案件后续的老赵从看守所回来,阴沉着脸,“过量服用安眠药,死的时候嘴角还挂着笑。他死之前咬破手指,在水泥地上用血写了一行字‘组织来带我回家了’——应该是用药后的幻觉。黄队在查安眠药怎么流进看守所的,一直没有结果。”

现在回想起来,幸好黄队带着人来得及时,如果晚一点,就没我这个人了,只有一具抽干血的尸体。

我在医院休息了三天,自觉神清气爽,主动出院。回到科里,一切如常,只有李浩不见了。我问科里的老赵,老赵很惊奇:“当然陪黄队现场勘查去了!没有人告诉你吗?他们把那辆巴士开进小树林的方法查出来了。”

陈志林被捕后,局里决定请入砍掉窄径两旁的树,加宽成一条车道,把巴士开出去。请来开车的师傅坐上驾驶台,奇怪道:“这车看上去挺旧,怎么螺丝钉都是新的?”

车是旧车,螺丝钉全部是新的——它在近期被组装过。

也就是说,这辆车本来停在其他地方,被人拆卸后,分成零件运进了这盘山公路旁的林间空地中,重新组装起来——这么做简直毫无道理。

因此,黄队决定对现场进行再次勘查。

警车比李浩的破捷达好一些,依然一路颠簸。盘山公路两旁的树叶已尽数落光,只剩下细瘦笔直的树干,直指苍天。我毫不费力地走到到巴士发现的现场。车还留在原地,顶棚用蓝色防雨布盖着。巴士的前后门都开着,黄队靠着车身抽烟,李浩戴着白手套,带着几个同事检查什么。

我向李浩走过去。他看见了我,扬了扬手中的紫外线灯,示意我上车:“血迹检查。肖桐,你过来看看,我们都漏了一个地方。”

那个我们想漏的地方,是巴士本身。当发现油箱里的血液时,我们首先想到的是车里的乘客失踪了,因此甚至把附近的土地都翻了一遍,寻找埋藏尸体的痕迹。在我们挖土时,油箱已经被取去法医科检验了,而警犬依然对着这辆橘黄色的巴士狂吠不止,仿佛巴士带着某种未知的恐惧力量。其实是这些嗅觉灵敏度远远胜于人类的朋友,闻到了来自巴士自身的血味。

巴士内部整洁干净,然而有些东西,不管怎么清洗仍然能留下痕迹。

血迹在紫外线灯照射下,会呈现棕土色。

巴士的窗帘都拉着,半明半暗中李浩举起紫外线灯。强光下,地板、车内壁、天花板都布满了星星点点的斑点,像是整个车在一瞬间忽然开满了棕色的诡异小花。如果换成红色,这辆车曾经被血迹染红过。

“喷溅型血迹,四壁都是。”

“但是座椅上没有。所有的座椅都是干干净净,没有染上一点血。”我环顾四周,慢慢说,“李浩,这辆车不是被拆开,又在这里组装。它是被拆开,然后‘改装’过了。”

十一

之所以座位上没有血迹,是因为这辆车被运进林中组装起来时,是没有座椅的。我们一直以巴士称呼它,其实这不是一辆巴士,而是一个移动医疗设备。在平坦的车厢内部,经过严格消毒以后,变成了一个手术场。就是在这个地方,失踪者们失去了他们宝贵的器官。也许麻醉措施没有做好,也许根本没有用足量麻药,他们挣扎时血液溅到四壁上、天花板上、地板上——这就构成了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土黄色斑点。

而没有血迹的座椅,是事后清理现场时加上去的。

重新整理这个事件的过程。7月24日那天,陈志林和蓝帽会组织的某些成员,载着满车受害者,驶向景区后山这片了无人烟的地方。而与此同时,在盘山公路某个僻静的地方,一辆小型直升飞机早已等在预定地点。

因为突发交通管制绕了远路,车还没有行至目的地,油箱里就没有油了。由于时间紧迫,并且不方便去加油站,六位同血型的人被提前“手术”,血液被导入油箱当中,使残油浮起,支持巴士行往目的地。

直升飞机上下来了一队特别行动小组。从机型看,他们人数可能并不多,最多不超过五个。这些人每一个都有着相当顶尖的专业技能,他们安静迅速地从飞机上下来,迅速地把巴士拆成可以移动的部块,搬运至于密林中的隐秘地。在这里,巴士被重新组装起来:去掉座椅,安装移动手术台,放置手术用设备,整车消毒……成为一个移动医疗设备,以保证医生在最好的条件下,取出受害人最健康的器官,达到符合移植手术的一切条件。

手术结束后,手术台和设备被移走,座椅重新安置上去,清理车内痕迹。因此当我们再一次看见它时,这只是一辆停放在林中空地的橘黄色巴士而已。

于是这产生了一个问题:

施行手术的场所很多,为什么蓝帽会选择费尽精力在密林里藏匿一个移动医疗车?它这样做需要一个理由。

我和李浩忙完工作后,离开巴士,开始在公路附近转悠。

如前所述,这是景区人迹罕至的后山。一面临着车辆稀少的盘山公路,一面是茂密树林。我往树林深处走了十分钟,上山的坡度变缓,出现了一块小平地。平地是岩石地面,只长了几处低矮的灌木类小树。我们在空地中站了一会儿,李浩忽然蹲下去,捡起一根地上断裂的树枝,又拿起另一枝,若有所思。

“肖桐,你看这些树枝的横断面,是不是太整齐了一点?”他问我,“像不像被直升飞机的螺旋桨斩断的?”

我突然明白了他的意思——为什么蓝帽会费劲心思地把巴士藏在这里,以及它到底想要什么。

这片平地适合直升飞机升降,并且有直升飞机在近期升降过!

李浩曾说,器官离开人体后,能够存活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十个小时。面对随时可能衰竭的器官,蓝帽会动作必须迅速。空运是最理想的运输方式。蓝帽会从这里通过空运,把获得的器官迅捷地转移到客户指定的医院——这些医院可能就在国内,也可能远在地球另一端……

李浩从背后追上来:“喂,肖桐,你去哪里?”

“回局里,找一张省航线图!”

我从资料室里翻出两年前的旧航空航线图,在办公桌上摊平。我找到巴士发现的地方,用红笔在标注了一个A。以A为圆心,选中两座机场,分别标注B和C。

中国的私人直升飞机起飞前必须向航空管理局申请飞行计划,确定了飞行目的和路线后,起飞和目的地机场才会为飞机提供服务。青冈市能够允许直升飞机起飞的地方并不止这一处,为什么蓝帽会要把地点选在我们发现巴士的地点——因为只有它正好在预定航线上!直升飞机可以从B机场起飞,中途在A点停留,继续起飞到达目的地C机场!在C机场,组织人员立刻带着低温保存的器官转机,前往客户指定的手术医院。

既然用直升飞机,附近一定有一个起飞机场B和降落机场C,山林的空地A在它航线的中点上。从空地残留痕迹来看,这是一款小型直升飞机,因此飞行距离不会特别远。我飞快地在纸上写了符合起降机场的三个条件:

1、B、C两个机场连成一条直线,中间一定会经过A点。

2、很大可能是能够转国际航班的大机场。

3、小型直升飞机飞行距离有限,很大可能是距离A点相对较近的机场。

据此,我在航线图上圈出了机场B和机场C。

我们只用找出7月24日,通行于BC两个机场之间的私人直升飞机是哪一架!

十二

经过排查,果然有这样一架私人直升飞机,并且这架飞机现在停在B市!

“肖桐,立大功了啊!”老赵拍拍我的肩膀,“很久没有和B市那帮人联合出警了啊——到时候带你去见那边的头儿。”

李浩不知道从哪里晃出来,手插在白大褂里,凉凉地看了我一眼:“他去不了。熊猫血还想到处蹦跶?——我向局里建议了,这次行动肖桐同志负责后勤工作。”

他叹了口气,“哎,如果你实在想去,我也不拦你。反正万一出了事情,法医科是你的退路。到时候我办公室再添一个标本架,你站左边,小白站右边,定期搬出去晒太阳。”

我不禁啼笑皆非,小白是法医室里李浩很喜欢的一具人体骨架标本。这个变态……

善良的老赵微笑着安慰我:“没关系,小肖,你可以看行动报告。”

抓捕行动开始那天,我估摸着时间问老赵情况怎么样了。他在电话那天沉默了几秒,说:“小肖,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

坏消息是抓捕行动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也许是他们在我们中间有内线,计划提前暴露,直升飞机听到风声强行提前起飞。我们的人赶到机场时,正好看见直升飞机升空。螺旋桨的强烈气流中,有什么东西从机窗中飞了出来,又在风中一路滚到某个警察脚边。

那是一顶深蓝色宽沿软帽。

“好消息呢?”我问。

老赵哑着嗓子笑了:“哎,其实我不相信因果报应的。这架飞机没有飞太远,就在B市远郊上空爆炸了。我们现在就在爆炸现场,满地都是直升飞机残骸,犯人尸体也找到了。”

爆炸原因是飞机在尚未维修完毕时强行起飞,螺丝帽刺破油箱导致爆炸。爆炸现场发现的肢体残片经过鉴定,是一名年轻女性,年龄大约在二十到二十五岁之间。

据说黄队在办公室里摔杯子:“老子竟然被一个女人耍得团团转!”

可是我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因为在陈志林住的小区我遇见的那个年轻人的声音确实是男声。直升飞机的注册资料是假的,我们无法判断这个人的真实身份。年轻女子可以化装成少年,不过要模仿低沉的嗓音却没有那么容易。

时间安然悄度,直升飞机爆炸后不久,青冈市下了入冬以来的第一场小雪。雪花从阴霾的天空中纷扬而下,安然覆盖这座灰色的城市。

这天正是周末,我坐在窗户前无聊地翻黄队借我的省地图册。当初正是这张地图把我和李浩的破捷达带到巴士发现地点的。我找到B市,在飞机爆炸地点用铅笔打了一个×,又在起飞机场处打了一个×。出于无聊,我在两个地方中画了一条直线。

直线的中点,有一个相当大的天然湖泊。

一瞬间,我有些不确定。

有没有一种可能,飞机爆炸前,戴深蓝色软帽的年轻人早已在湖泊上空跳伞离开了。我们现在发现的女性肢体残骸,是另一个人——其实这架小型直升飞机不止搭载了一名乘客。

我又想起陈志林的话:不,你不知道组织的背景。组织的能力远远在你想象之上的,你无异于飞蛾扑火的行为。其实窥见不了它的冰山一角。

在我的书桌上,一直放着一顶深蓝色软帽。这就是从直升飞机的机窗里掉落后,滚到老赵脚边的那顶。柔软的尼绒面料,最初拿到手上时还带着男士清新香水的味道。在帽子内衬上,用口红写了一行英文:

Sav Hi to MR.Xiao

“向你致意啊!”李浩从黄队办公室把帽子拿出来,食指顶着转圈圈,然后扔到我桌子上,“黄队说你就留着它做个纪念吧!”

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蓝帽会要把那辆空巴士留在树林空地里,而不是像把它放进来一样,再带出去销毁。我的理解是,这个组织不满足偶尔一次的作案,而是打算长期和陈志林合作,尝试构建一套完整安全的医疗用途杀人渠道。那如果偷柴的人不发现巴士,如果我不重新审视看上去毫无联系的失踪案件,或许这辆巴士会永远安静地在密林间等待,等待一次又一次被搬进它内部摘取器官的受害者。

幸好,我们阻止了这个疯狂的行动。

我推开出租屋的玻璃窗,冷风夹着雪花灌进温暖的室内。桌面上的晨报被风吹起来,满屋乱飞。我顺手抓起一张彩页,上面是一篇关于澳大利大古雅传统的首都阿得莱德的介绍。那边正是初夏的天气,阳光明媚,鲜花盛开。

简介中附了一张国内游客走出当地机场的黑白照片。熙熙攘攘的人群,拖着各色旅行箱,笑容鲜活灿烂。我的目光停留在照片一角。

那是一名戴着宽沿软帽的年轻人,帽檐压得很低,遮住眼睛。照片上,我只能看见他向着镜头微微扬起嘴角,弯成一个优雅而眼熟的弧度。

妈的,肯定是上次案件压力过大产生了错觉,我对自己笑,晚上和李浩老赵出去喝两杯酒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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