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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偶记》原文及鉴赏

发布时间:2023-01-13 11: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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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是长子长孙,所以不到十一岁就说起媳妇来了。那时对于媳妇这件事简直茫然,不知怎么一来,就已经说上了。是曾祖母娘家人,在江苏北部一个小县分的乡下住着。家里人都在那里住过很久;大概也带着我;只是太笨了,记忆里没有留下一点影子。祖母常常躺在烟榻上讲那边的事,提着这个那个乡下人的名字。起初一切都像只在那白腾腾的烟气里。日子久了,不知不觉熟悉起来了,亲昵起来了。除了住的地方,当时觉得那叫做“花园庄”的乡下实在是最有趣的地方了。因此听说媳妇就定在那里,倒也仿佛理所当然,毫无意见。每年那边田上有人来,蓝布短打扮,衔着旱烟管,带好些大麦粉,白薯干儿之类。他们偶然也和家里人提到那位小姐,大概比我大四岁,个儿高,小脚;但是那时我热心的其实还是那些大麦粉和白薯干儿。

记得是十二岁上,那边捎信来,说小姐痨病死了。家里并没有人叹惜;大约他们看见她时她还小,年代一多,也就想不清是怎样一个人了。父亲其时在外省做官,母亲颇为我亲事着急,便托了常来做衣服的裁缝做媒。为的是裁缝走的人家多,而且可以看见太太小姐。主意并没有错,裁缝来说一家人家,有钱,两位小姐,一位是姨太太生的;他给说的是正太太生的大小姐。他说那边要相亲。母亲答应了,定下日子,由裁缝带我上茶馆。记得那是冬天,到日子母亲让我穿上枣红宁绸袍子,黑宁绸马褂,戴上红帽结儿的黑缎瓜皮小帽,又叮嘱自己留心些。茶馆里遇见那位相亲的先生,方面大耳,同我现在年纪差不多,布袍布马褂,像是给谁穿着孝。这个人倒是慈祥的样子,不住地打量我,也问了些念什么书一类的话。回来裁缝说人家看得很细:说我的“人中”长,不是短寿的样子,又看我走路,怕脚上有毛病。总算让人家看中了,该我们看人家了。母亲派亲信的老妈子去。老妈子的报告是,大小姐个儿比我大得多,坐下去满满一圈椅;二小姐倒苗苗条条的,母亲说胖了不能生育,像亲戚里谁谁谁;教裁缝说二小姐。那边似乎生了气,不答应,事情就吹了。

母亲在牌桌上遇见一位太太,她有个女儿,透着聪明伶俐。母亲有了心,回家说那姑娘和我同年,跳来跳去的,还是个孩子。隔了些日子,便托人探探那边口气。那边做的官似乎比父亲的更小,那时正是光复的前年,还讲究这些,所以他们乐意做这门亲。事情已经到了九成九,忽然出了岔子。本家叔祖母用的一个寡妇老妈子熟悉这家子的事,不知怎么教母亲打听着了。叫她来问,她的话遮遮掩掩的。到底问出来了,原来那小姑娘是抱来的,可是她一家很宠她,和亲生的一样。母亲心冷了。过了两年,听说她已生了痨病,吸上鸦片烟了。母亲说,幸亏当时没有定下来。我已懂得一些事了,也这末想着。

光复那年,父亲生伤寒病,请了许多医生看。最后请着一位武先生,那便是我后来的岳父。有一天,常去请医生的听差回来说,医生家有位小姐。父亲既然病着,母亲自然更该担心我的事。一听这话,便追问下去。听差原只顺口谈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母亲便在医生来时,教人问他轿夫,那位小姐是不是他家的。轿夫说是的。母亲便和父亲商量,托舅舅问医生的意思。那天我正在父亲病榻旁,听见他们的对话。舅舅问明了小姐还没有人家,便说,像×翁这样人家怎么样?医生说,很好呀。话到此为止,接着便是相亲;还是母亲那个亲信的老妈子去。这回报告不坏,说就是脚大些。事情这样定局,母亲教轿夫回去说,让小姐裹上点儿脚。妻嫁过来后,说相亲的时候早躲开了,看见的是另一个人。至于轿夫捎的信儿,却引起了一段小小风波。岳父对岳母说,早教你给她裹脚,你不信;瞧,人家怎么说来着!岳母说,偏偏不裹,看他家怎么样!可是到底采取了折衷的办法,直到妻嫁过来的时候。

二十三年三月作。

(《你我》)

【赏析】

这一篇写的是作者从11岁至14岁四次说媳妇的事。这种事,在从前是司空见惯的,但作者写来是那样的风趣,读来令人忍俊不禁。可是一回味,又觉得文章充满苦涩味。这是因为在诙谐的文字中,包含的是严肃的令人觉得苦涩的主题。这就是所谓“寓庄于谐”。

说亲,本是一件好事、喜事。然而在从前父母包办的婚姻制度下,不仅潜在着很大的危险,而且造成的多是没有爱情的婚姻。虽然有所谓“先结婚后恋爱”之说,但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办下,有几人能真正做到呢?有些人那样说,不过是一边啃着酸果一边说咽下肚子是“甜”的,聊以自慰罢了。而更多的人,或则郁郁终生,或则在包办的淫威下变成冤鬼。就《择偶记》所写的前三次说亲,若是成功,不都是悲剧吗?作品所批判的就是这种封建的婚姻制度。

但作者在行文中并没有对这种剥夺人的个性的婚姻制度进行直接的批判,而是用朴素的白描的语言,写出四次说媳妇的经过,显示出其中的漏洞和潜在的危险,以达到批判的目的。文章所以风趣横生,是因为作者善于抓住事情的令人发笑的部分加以叙述。四次说亲,肯定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但作者没有全面去写,只是抓住各次的可笑可悲之处加以简要叙述。第一次,作者感兴趣的不是那乡下姑娘,而是那里的“大麦粉和白薯干”好吃,便觉得娶那里的媳妇也不错。这就满风趣了。第二次说亲,又在“大小姐”、“二小姐”、“胖子”和“苗条”上作文章。那“坐下去满满一圈椅”的白描,就使人觉得好笑,而“母亲”那种“挑肥拣瘦”不是更令人觉得好笑吗?说媳妇不是买牛羊,哪能在人家两个女儿中“挑肥拣瘦”呢?第三次说亲就更玄乎。本来“事情已经到了九成九”,却忽然变了样。不仅小姑娘是“抱来的”,而且因病“吸上鸦片烟了”,成了“大烟鬼”。因此吹了。这实在不能不让人于苦笑中出一身冷汗。第四次说亲说的是朱自清的第一个妻子武钟谦。在相亲时,女方不仅弄虚作假来了个“替考”,而且还在裹脚不裹脚上惹起了“一段小小风波”。这也是令人捧腹的事。总之,四次说亲,各有特点,却都带有滑稽可笑的成份,而在每一种好笑中又都带有悲剧的色彩。那严肃的反封建的内容,就包含在这风趣诙谐的叙述之中。这使文章产生了一种在笑中含有淡淡的苦涩味的特殊韵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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