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颖达是隋唐时期的经学大儒,他博览群书,满腹经纶。曾任隋补太学助教、唐国子祭酒等官职,为经学研究作出了极大贡献,《春秋左传正义》便是其一。孔颖达在杜注的基础上为其作疏,使其取得了不可忽视的地位,并获得了高度评价。
但是《春秋左传正义》对于初学文献学的我来说,阅读比较困难。甚至于对上文所提及的“注”、“疏”的含义,我也不甚了解。幸运的是,文献老师前段时间刚好提及“注”、“疏”并讲述了其含义,我方知:对古书的注解叫“注”,在注的基础上再进一步作解释就叫作“疏”。
对于此书的注,大多数我不是特别明了,因此我均是借助疏,即《正义》,来弄清文章的大概意思的。但我在书中却看见一个奇怪的现象:书中大多数采用杜预的注,而极少看见其他人所著的注,这个给了我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感觉。之所以会认为这个现象很奇怪,是因为在文选课上,老师通常会用毛传、郑笺、集传等作为比较,然后取最佳解释,而该书却反其道而行。并且据文选老师所讲,对《左传》做过注的大有人在,如西汉刘歆、东汉贾逵、服虔以及隋朝刘炫等,并且也大有可取之处。但为什么孔颖达却极少用其他人所著的注呢?于是我便去图书馆寻找答案,并从一堆书籍中找到了一个我认为说得过去的解释。清人焦循的《春秋左传补疏序》是这样解释的:“唐高祖之于隋亦踵魏晋之余习,故用预说作《正义》,而贾、服诸家由是而废”。大概是因为唐高祖沿袭了魏晋旧习,所以孔颖达独尊杜注,舍弃了其他人的注解。
众所周知,“疏不破注”是著疏的原则。华中师范大学安敏博士曾对其做过解释:“‘疏不破注’是指在一般情况下,疏必须维护注的观点,以注为基础,在此基础上解释发挥,但不得对注进行纠正反驳”。文献老师也曾说过“疏不破注”这个原则及其含义,而孔颖达在《春秋左传正义》的疏证过程中也始终坚守这个原则,这也是此书最大的特点之一。
而正是因为这个原则,使得孔颖达独尊杜注,而独尊杜注又使许多前人的有价值的注疏消失、亡佚,使白璧微瑕。
为了坚持原则,所以在知道各注存在争议的情况下,选择了支持杜注。如:“《左传*隠公三年》:‘庚戌,郑伯之车僨于济。’”《正义》曰:“案:‘检水流之道,今古或殊。杜既考校元由,据当时所见,载于《释例》,今一皆依杜。虽与《水经》乖异,亦不复根寻也。’”明知与《水经》的说法不相同,却用“今古或殊”这个简单的理由简单地带过,并且不再找寻资料查证、找出正确的解释,实在是有失偏颇。“不复寻根”的态度也不利于我们读者继续探索、寻求正确合理的注解,此瑕疵之一。
为了坚持原则,所以在知道杜注存在错误的情况下,还是选择避而不谈。如:“《左传*僖22年》:宋公将战,大司马固谏曰:‘天之弃商久矣,君将兴之,弗可赦也矣。’”《杜注》:“大司马固,庄公之孙公孙固也。”根据后文,可知“固”乃是“固执、坚持”意,并不是杜注所解释的庄公之孙公孙固;大司马乃官名,这里指作大司马的那个人。但孔颖达却未对其进行修改,甚至未指出杜注的错误。这样使得正义不够严谨,此瑕疵之二。
为了坚持原则,所以在知道杜注缺乏依据的情况下,依旧言辞隐晦缓和。如:“《左传*庄公三十年》:‘斗射师谏,则执而梏之。’”《正义》曰:“杜此注与《谱》并以射师与鬭廉为一人,不知何据也。”“不知何据”说明孔颖达也认为杜注此言缺乏依据,没有材料支撑,但他也只是随便一提,并没有明确反对杜注。这样做显然有失偏颇,缺少客观性,此瑕疵之三。
但又是因为坚持这个原则,使得注释庞杂、内容混乱的局面被避免了。孔颖达当然不是不懂变通之辈,在杜预没有为其作注时,孔颖达也直接采用了前人的有价值的注作疏。这非但没有违背“疏不破注”原则,而且也使得《正义》更加完备、具体、准确、客观。
如:“《左传*桓公九年》:‘享曹大子,初献,乐奏而叹。’施夫曰:‘曹大子其有忧乎?非叹所也。’”正义曰:“服虔云:‘古之为享食,所以观威仪、省祸福,无丧而戚忧必仇焉。今大子临乐而叹,是父将死而兆先见也。’”他把曹大子的哀叹看作是其父将死的先兆,我认为此处孔颖达取服虔注疏是极好的。因为第二年曹大子的父亲曹桓公便过世,曹大子即位,为曹庄公,刚好应了那句“是父将死而兆先见也”。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此书虽然有一些缺点,但在我看来此书的的确确是一部佳作。该书始终坚持贯彻“疏不破注”的原则,完全达到了著疏的标准。虽然在这个原则下存在着一些小缺陷,但那也是各种因素造成的结果,不管怎样,总体上也是极其好的。并且孔颖达对《左传》中一些杜预未著注处采用了服虔等人的注作疏,对原文进行了适当的补充说明,既未违背原则,又取其精华,也算弥补了一些缺陷。
阅读完该书,我对文献学的认识又更深了一步,对春秋时期的历史、典故等也更加的了解,对著疏的原则、方法等也有所涉猎,实在是受益颇多。